混凝土結構改造和加固灌漿:
⑴水泥基灌漿材料接觸的混凝土表面應充分鑿毛。
⑵混凝土結構缺陷修補,應剔除酥松的混凝土并使其露出鋼筋,將修補區域邊緣切成垂直形狀。
⑶灌漿前應清除所有有碎石、粉塵或其它雜物,并濕潤基層混凝土表面。
⑷將拌和均勻的灌漿料灌入模板中并適當敲擊模板。
⑸灌漿層厚度大于150mm時,應采取相關措施,防止產生溫度裂縫。
施工養護措施:
⑴灌漿時,日平均勻溫度不應低于5℃,灌漿完畢后裸露部分應及時噴灑養護劑或覆蓋塑料薄膜,加蓋濕草袋保持濕潤。采用塑料薄膜覆蓋時,水泥基灌漿材料的裸露表面應覆蓋嚴密,保持塑料薄膜內有凝結水。灌漿料表面不便澆水時,可噴灑養護劑。
⑵應保持灌漿材料處于濕潤狀態,養護時間不得少于7d。
⑶當采用快凝快硬型水泥基灌漿材料時,養護措施應根據產品要求的方法執行。
⑷冬季施工,環境溫度低于-5℃時,應采用熱水拌和灌漿料,水溫在50~70℃之間,以保證灌漿料的入模溫度大于5℃。工程對強度增長無特殊要求時,灌漿完畢后裸露部分應及時覆蓋塑料薄膜并加蓋保溫材料。起始養護溫度不應低于5℃。在負溫度條件養護時不得澆水。
⑸拆模后水泥基灌漿材料表面溫度與環境溫度之差大于20℃時,應采用保溫材料覆蓋養護。
⑹如環境溫度低于水泥基灌漿材料要求的*低施工溫度或需要加快強度增長時,可采用人工加熱養護方式;養護措施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104的有關規定。
灌漿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漿料應從一側灌入,直至另一側溢出為止,以利于排出設備機座與混凝土基礎之間的空氣,使灌漿充實,不得從四側同時進行灌漿。
2)灌漿開始后,必須連續進行,隨拌隨用,攪拌好的灌漿料必須在30分鐘內用完。
3)在灌漿過程中不宜振搗,必要時可用竹板條等進行拉動導流。
4)較長設備或軌道基礎的灌漿,應采用分段施工。每段長度以10m為宜。
5)設備基礎灌漿完畢后,要剔除的部分應在灌漿層終凝前進行處理。
6)在灌漿施工過程中直至脫模前,應避免灌漿層受到振動和碰撞,以免損壞未結硬的灌漿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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