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防排水有哪些相關規定?
作者:洛陽工巖科技有限公司
洛陽工巖科技有限公司表示:隧道工程防排水需要遵循以下規定:
1、隧道工程防排水,應采取“防、排、截、堵相結合,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采取切實可靠的施工措施,達到防水可靠、排水通暢、經濟合理的目的。對水資源保護有嚴格要求的隧道,防排水應采取“以堵為主、限量排放”的原則。對地表水和地下水應做妥善處理,使洞內外形成一個完整的防排水系統。
2、隧道工程施工防排水應積極采用經過試驗和鑒定并經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根據工程的水文地質條件、耐久性要求、施工技術水平、防水等級,選用適宜的材料。
3、客運專線鐵路隧道正洞和設備洞襯砌防水等級應達到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規定的一級防水標準,襯砌結構不允許滲水,襯砌結構表面無濕漬。
4、隧道工程施工防水應提高混凝土自防水性能,襯砌混凝土抗滲等級不得低于P6,防水混凝土抗滲等級不得低于P8。
5、隧道工程施工防水應以施工縫、變形縫防水為重點,施工縫防水應同時采用背貼式止水帶與中埋式止水帶或遇水膨脹止水條的防水措施;變形縫防水應同時采用中埋式止水帶及其它兩種可靠的防水措施。
6、隧道工程施工防水應重視初期支護的防水,并輔以注漿防水和防水層加強防水,滿足結構設計和使用要求。
7、隧道工程施工排水應進行處理,達標后排放,并應符合現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的規定。對排、滲水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時,應采取隔離措施。
8、隧道工程施工前應對地表及隧道附近的井泉、池沼、水庫、溪流進行調查,并應進行觀測與試驗,找出滲漏根源,按設計要求進行防滲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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