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信海外服務集團,成立于2014年,注冊地為中國大陸,本公司專注于為客戶提供移民信息咨詢服務;在移民信息方面有眾多的國內和國外合作伙伴,包攬了從目的地情況了解、客戶移民可行性分析、服務商選擇建議、過程監督、事務代辦的一系列服務流程;精心服務,全程提供專業、實用、有效的建議和指導,確保申請人省時、省力并且成功,希望在未來的日子里,以我們熱情、精良、專業的服務,能贏得為您服務的機會
電話 020-38912953 020-22230083 18620205411 傳真:020-87521817
廣州天河區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1503室
入境安排
于甄選程序中獲分配名額的申請人,將獲發原則上批準通知書,持有該通知書的申請人會獲邀請前來香港親自出席會面,并提交緊接原則上批準通知書簽發日前的10年內曾居住12個月或更長時間的每個國家/地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或具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的正本,以及出示其在申請期間提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便入境處查證。此外,如申請人為中國內地的居民,包括現時暫居于香港或澳門的內地居民,還需要提交其現時所屬內地工作單位或負責備存其記錄的內地有關當局所發出的赴港居留同意書。同意書的樣本會與原則上批準通知書一并寄予有關申請人。申請人的受養人無須來港出席會面。
獲原則上批準并不等同根據本計劃獲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的正式批準。申請人必須令入境處信納其在申請期間所作的一切聲明和資料為真實和完備,才會獲得正式批準。
在獲正式批準后,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將會根據本計劃獲發逗留香港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該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標簽應貼在申請人的有效旅行證件的空白簽注頁上,在進入香港時向入境處人員出示
曾根據任何入境政策或計劃(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并受一項或數項在港逗留條件限制的香港居民可申請參加此計劃,條件是當局評核其申請時,會視申請人、其配偶及受養子女為不具有進入香港和在香港逗留權利的新入境人士。在申請獲正式核準后,申請人將根據本計劃獲簽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中國內地的居民,包括現時暫居于香港或澳門的內地居民,若其申請獲批準,于根據本計劃來香港居留前必須先取得因私往來港澳通行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