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使用注意事項
您必須嚴格遵守下述電池使用注意事項。對于沒有按照以下注意事項所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長沙華耐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不負擔任何責任。
! 危險
嚴禁把將電池投進火中或進行加熱。
嚴禁把電池投入液體中,如水、汽油、飲料等,也不要把電池弄濕。
禁止在火源附近或溫度超過60℃的轎車中使用或遺留電池,也不要在這些環境中進行充放電。
禁止把電池同項鏈、發夾、硬幣或螺釘等金屬品一起放在兜中或包中,也不要把電池同上述物
品一起儲存或運輸。
禁止使用金屬導體短路電池的正負極。
在裝入設備時注意電池的正負極不要反裝。
禁止使用銳利的物品刺穿電池。
禁止對電池進行分解。
禁止直接對電池進行焊接。
禁止使用已經損壞的電池。
在使用之前請詳細閱讀操作說明書,不適當的操作可能引起電池變熱、著火、爆炸、毀壞或電池容量的衰減。
! 注意
在使用電池之前,應詳細閱讀操作指南并對使用中的注意事項有足夠深刻的理解。
充電時請使用指定的充電器并按照本規格書的要求進行充電。采用恒流恒壓方式充電,禁止反向充電。若電池正負極接反,將無法對電芯進行充電;同時,反向充電會降低電芯的充放電性能和安全性,并會導致發熱和泄漏。
把電池放到小孩夠不到的地方以免吞服。
小孩使用電池時,監護人應詳細解釋操作方法。
在將電池裝入設備或從設備中取出之前詳細閱讀設備操作手冊。
電池具有使用壽命,如果使用電池的設備的工作時間比平常少的多,請更換新電池。
當長期不用時,要將電池從設備中取出并放在低溫低濕的環境中保存。
電池應在遠離靜電的場所進行充電、使用和儲存。
如果電池的接線端變臟,在使用之前用干布擦凈。
電芯應貯存在產品規格書規定的溫度范圍內,電芯放電放完后,如果長期不使用,建議充電至3.80~3.90V貯存。
電池在使用時的溫度不能超出下面的要求:
充電溫度范圍: 0℃ ~ 45℃ 放電溫度范圍: -4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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