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基礎二次灌漿:
⑴灌漿前,應將與灌漿材料接觸的設備底板和混凝土基礎表面清理干凈,不得有松動的碎石、浮漿、浮灰、油污、蠟質等。灌漿前24h,基礎混凝土表面應充分潤濕,灌漿前1h,清除積水。
⑵二次灌漿時,應從一側進行灌漿,直到從另一側溢出為止,不得從相對兩側同時進行灌漿。灌漿開始后,必須連續進行,并盡可能縮短灌漿時間。
⑶軌道基礎或灌漿距離較長時,視實際工程情況可分段施工,每段長度不應超過5米。如設備底板具有復雜結構,宜采用壓力灌漿。
⑷在灌漿過程中嚴禁振搗,必要時可采用灌漿助推器,助推器沿漿體流動方向的底療推動灌漿材料,嚴禁從灌漿層的中、上部推動。
⑸設備基礎灌漿完畢后,宜在灌漿料初凝后沿底板邊緣向外地人切45°斜角,如無法進行切邊處理的,應在初凝后用抹刀將灌漿層表面壓光。
灌漿料
灌漿料是一種由膠凝材料、集料(或不含集料)、外加劑和礦物摻合料等原材料,經工廠化生產而成的具有合理級分的干混料。加水拌和均勻后具有可灌注的流動性、微膨脹、不離析、不泌水、有效承載面高等性能。
二次灌漿
二次灌漿是指在地腳螺栓錨固灌漿完畢后,對設備或鋼結構柱腳的底板底面與混凝土基礎表面之間的填充性灌漿工藝,以滿足緊密接觸底板并均勻傳遞荷載的要求。
自重法灌漿
自重法灌漿是指灌漿料在施工過程中,利用其良好的流動性,依靠自身重力自行流動滿足灌漿要求的方法。
高位漏斗法灌漿
高位漏斗法灌漿是指灌漿料在施工過程中,當其自行流動不能滿足灌漿要求時,利用高位漏斗提高位能差,滿足灌漿要求的方法。
壓力法灌漿
壓力法灌漿是指灌漿料在施工過程中,采用灌漿增壓設備,滿足灌漿要求的方法。
有效承載面
有效承載面是指設備或鋼結構柱腳底板下面灌漿材料實際接觸底板并可傳遞受壓荷載的面積與設備或鋼結構柱腳的底板總面積之比,以百分數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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