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壓載水系統的布置有三種形式:支管式、管隧式。
2.為滿足壓載水系統的工作特點和簡化管路,多采用調駁閥箱來調駁各壓載水艙的壓載水。調駁箱的如右圖所示,圖中與壓載泵吸人管相通的下半部為閥箱的駁出側(即自流灌入側),該側各閥專用于控制各壓載艙水的駁出。與壓載泵排出管相通的上半部為閥箱的吸入側,該側各閥開啟時可將水分別注入各相應的壓載艙。
請按相應操作按扭進行各壓載艙的泵入或泵出及各艙之間的相互載駁。由此可看出,通過船上壓載水系統可將全船各壓載艙的壓載水駁進、駁出或相互調駁。也可不用壓載泵,舷外海水靠壓差自動流入壓載水艙,但自流式注入較慢,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操作。
3.各壓載水艙的壓載吸入口應布置在有利于壓載水排出的位置。
船舶壓載水管理背景
對船舶進行壓載最初的目的是保證船舶安全和穩性,隨著造船技術的發展海水作為最方便的載體成為船舶習慣使用的壓載物。近年來,隨著人們對海洋環境保護意識的提高,船舶壓載水的加裝和排放所引發的相關環境問題,特別是有害水生物和病原體轉移造成的危害,引起了社會各層面的廣泛關注。研究表明,許多種細菌、植物和動物會以不同的形式存活于壓載水中,在一個海域加裝的壓載水中所含有的物種會在船舶到達另一海域港口裝貨時被排入到當地的水體中,一些物種會對當地的經濟和環境造成災難性的后果。
為此,國際海事組織(IMO)對由船舶壓載水引發的海洋環境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就將解決船舶壓載水問題納入其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議程,進行全面的研究。十多年來,IMO相繼通過了多個指導性文件或大會決議案,以指導船舶壓載水的控制和管理,具體有:
1991年《關于防止船舶壓載水引進有害水生物和病原體的指南》;
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
1997年《關于控制和管理船舶壓載水,減少有害水生物和病原體傳播的指南》;
1998年《關于外來物種對生態系統、棲息地和物種的威脅》。
最終,在一些航運發達國家的極力推動下,IMO在2004年2月9日~13日召開的外交大會上通過了《控制和管理船舶壓載水及沉積物國際公約》,該公約被IMO公認為是截止目前最為復雜和棘手的國際公約,目前作為公約支持性文件的13個相關技術導則仍在研究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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