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亞標準局(KEBS)于2005年9月29日開始實施出口前標準符合驗證計劃(PVoC)。PVoC目錄內的產品必須在出貨前獲得符合證書(CoC),到港時提供給肯尼亞海關,否則將無法入境。如果沒有CoC特殊情況下可由KEBS決定對該批貨物實施檢驗,并處以罰款。
認證標志
PVoC只頒發CoC符合證書,沒有認證標志。肯尼亞標準局(KEBS)的機構標志。
采用標準
PVoC采用肯尼亞標準( KS標準),但對于按照IEC國際標準出具的測試報告,只要滿足了KS標準的實質要求,也可以接受。
PVoC部分管制產品范圍
標準符合驗證計劃PVoC覆蓋電子電器產品、玩具、汽車、食品、化學物品、紡織皮革、家具、建筑原料、二手產品等14大類。機電類產品的具體目錄詳見表。 PvoC認證流程
*一步 : 出口商遞進口許可證 Import Declaration Form(簡稱 IDF), 形式發和完整填寫的申請表 Request for Certificate Form (簡稱 RFC)
第二步 :上述申請表應詳述貨品情況, 并提供產品質量文件如測試報告,技術參數,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如有)等
第三步 : PVOC最近的辦事處確定計劃下可行的實施方案和適用的標準
第四步 : 如需測試, 我公司協調取樣并實施實驗室測試,測試須PvoC認可的實驗室進行
第五步 : 現場檢驗會在完成上述步驟后有離驗貨地點最近的驗貨公司實施, 所有費用有出口方承擔。
第六步 : 檢驗完成后出口商遞最終文件(商業發和裝箱單)至 PVoC 辦公室
第七步 : 肯尼亞PVoC辦公室出具清關證書 CoC (注冊證書和形式認可證書)
獲得PVoC認證有三種證書
方式a):清關證書(COC)每批驗貨證書
1、申請:出口商聯系所在國的PVoC辦事處,提填寫好的認證申請書(RFC)和本批貨物的形成發,或者由肯尼亞進口商提進口聲明表格(IDF)和形成發復印件,啟動PVoC過程。
2、測試/檢驗:PVoC辦事處對貨物進行檢驗,確認其是否滿足肯尼亞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并抽取樣品進行測試,如果測試結果合格,將根據進口商提供的貨物最終發頒發CoC證書(對于航空運輸,允許根據形式發頒發證書)。
3、證書有效期: CoC證書有效期為90天,只對該批次的貨物有效。 食品、藥品、化學物品只能使用方式a)。
4、發證時間:收到申請資料和測試報告后,一般5-10個工作日,不包括實驗室測試時間,測試時間有委托實驗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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