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海運出口資質要求 電動汽車海運出口流程解析
新能源汽車出口雖然不需要申領出口許可證,但是新車出口需要品牌授權,目前一般貿易商出口,按照舊車出口,需要申領出口許可證,國際海運危規里面屬于9類危險品UN3171,為鋰電池驅動的交通工具。所以新能源汽車海運出口在深圳/廣州不需要危包證,但是要做海事備案,才可以正常按危險品申報出運。
1、新能源汽車海運出口海事備案資料:
(1)正本蓋章備案申請報告及情況說明
(2)貨物運輸鑒定報告
(3)鋰電池UN38.3報告
(4)委托備案的委托書
2、新能源汽車海運出口注意事項:
(1)訂艙資料:訂艙委托書,海事備案備案號,UN38.3,英文MSDS
(2)報關資料:出口箱單,發票,合同,申報要素,報關單等
(3)海事申報資料:MSDS,裝箱證明書,技術說明書等
新能源汽車出口運輸方式
集裝箱運輸:
比滾裝船的數量更多,幾乎所有的港口有集裝箱船掛靠,因此訂艙比較方便。但是,由于集裝箱運輸新能源汽車的價格相對滾裝船更高,因此適用于出口新能源汽車數量較少的情況。另外,集裝箱運輸方式對于運輸的車輛長度和高度有限制,一些大型車輛可能不適合使用集裝箱運輸。在裝卸和運輸過程中需要注意避免車輛刮擦。根據車型和裝載方式的不同,一個40HQ的集裝箱可容納2~4輛新能源車。在裝柜之前,需要將新能源車提前運輸到碼頭指定作業場所,然后由專業人士進行裝柜、鉛封操作。
滾裝船運輸:
由于滾裝船主要用來運輸車輛,因此使用滾裝船來大量運輸新能源汽車是更為合適的。被運輸的車輛可以直接駛入滾裝船內部,并且滾裝船內有專門的車輛停放場所(類似停車場)以及車輛固定裝置,具有較高的安全和裝卸效率。不過,滾裝船比集裝箱船要少得多,不是所有的港口有掛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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