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實際鉆孔深度可參考15d的基準,根據實際所需錨固力大小,并考慮構造長度要求,按照規范(GB50367-2006)計算確定。
2.5. 當基材強度等級低于C20,或在素混凝土(或巖石)上植筋,應增加錨固深度。
2.6. 當實際所需錨固力較小時(如用螺栓固定器具、管線、支架等),可按螺栓長度確定鉆孔深度,但深度不應小于5d。
2.7.鉆孔有效深度自構件表面堅實的混凝土算起。
2.8.鉆孔不應設置于構件的保護層或裝飾層內。
2.9.所用主要器具:電錘或風鎬。
3.清孔
3.1.鉆孔完畢,檢查孔深、孔徑合格后將孔內粉塵用壓縮空氣吹出,然后用毛刷、棉布將孔壁刷凈,再次壓縮空氣吹孔,應反復進行3∽5次,直至孔內無灰塵碎屑,*后用棉布蘸丙酮拭凈孔壁,將孔口臨時封閉。若有廢孔,清凈后用植筋膠填實。
3.2.鉆孔孔內應保持干燥。
3.3.所用主要器具:空壓機、毛刷。
4.鋼材除銹
4.1.鋼材錨固長度范圍的鐵銹、油污應清除干凈(新鋼筋、螺栓的青色氧化外皮也應除去),并打磨出金屬光澤,采用角磨機和鋼絲輪片速度較快。
4.2.所用主要器具:角磨機、鋼絲輪片。
5.錨固膠配制
5.1.植筋膠為A、B兩組份,配膠宜采用機械攪拌,攪拌器可由電錘和攪拌齒組成,攪拌齒可采用電錘鉆頭端部焊接十字形Φ14鋼筋制成。少量(指0.5公斤以內)也可用Φ6、Φ8細鋼筋棍人工攪拌。(注意:僅用膩刀拌和,不能保證攪拌均勻)。
5.2.取潔凈容器(塑料或金屬盆,不得有油污、水、雜質)和稱重衡器按配合比混合,并用攪拌器攪拌5分鐘左右至A、B組份混合均勻為止。攪拌時*好沿同一方向攪拌,盡量避免混入空氣形成氣泡。
5.3.膠應現配現用,每次配膠量不宜大于2公斤。
5.3.所用主要器具:攪拌器、容器、衡器、膩刀、手套。
6.植筋
6.1垂直孔植筋將膠直接流、搗進孔中即可。
6.2.水平孔植筋可用Φ6細鋼筋配合托膠板(干凈木板)往孔內搗膠,也可讓施工人員戴好皮手套,將配好的膠成團塞、搗進孔內。
6.3.倒垂孔植筋請選用高觸變型植筋膠,該膠不流淌,可成團塞、搗入孔。
6.4.鋼筋、螺栓可采用旋轉或手錘擊打方式入孔,手錘擊打時,一手應扶住鋼筋或螺栓,以保證對中并避免回彈。[若先將一較短電錘鉆頭端部焊接6mm厚小鐵板,然后將電錘功能調為沖擊狀態,利用電錘的持續沖擊力,可克服植筋膠的阻力,快速無回彈地將鋼筋送至孔底。大量或大直徑植筋推薦采用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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