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自評。擬申報企業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進行自評;自評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自評說明》(附件3),并按本通知要求準備初審材料。
2 、網上申報。企業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進行在線申報。在線申報時,應上傳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的掃描件作為附件,資料填寫不全、未上傳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的,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認定辦”)將一律不予受理。網上申報要求在3月25日以前完成。
3、初審。完成網上申報的企業,應向盟市科技局提交書面初審材料。由盟市科技局、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會同當地財政、稅務、環保管理部門,共同對擬申報企業的基本條件進行初審(包括知識產權、納稅、環保及高新技術企業應具備的其它條件)和輔導。企業申報材料如涉及國防等國家安全,應提前向盟市科技局和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聲明。
4、上報。盟市級各部門初審合格后,由盟市科技局將初審材料匯總,同時附盟市《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擬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和《續表:企業近三年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知識產權情況》(盟市科技局蓋章,同時提交電子版),于4月15日以前上報至內蒙古自治區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初審材料要求一式兩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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