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的劃分有多種形式。總體來講可以從性質,內容,規模,時間和場地來劃分。
*一:根據展會的性質來劃分。展覽會一般有貿易和消費兩種性質。貿易型的展會主要邀請的是制造商和商業公司。這類展會的主要目的是商業信息交流和業務洽談。消費型的展覽是為一般顧客的舉辦的,這類展會大部分展出的是消費品,目的當然是直接銷售。
展會的性質一般是由組委會決定的,通過參展商的身份反應出來:一工商界為主體的展會是貿易型的,而以大眾為主體的展會則是消費型的。
第二:根據展會的內容來劃分,展會有綜合展覽和專業展覽兩種類型。綜合展覽會是指向多種人群開放,展示和銷售不同行業的產品的綜合性展會,如工業展。而專業展覽會則參展的行業專業性較強,展出的產品也只是某一個特定行業的。常常同時舉辦一些報告會、發布會來介紹自己的產品,如航展。
第三:根據航展的規模來劃分。不同的群體都可以舉辦展會,大到全球性的峰會,小到一個公司的單獨展。規模一般是指參展商和參加者所代表的區域規模而不僅僅是展覽場地規模。規模不同,特色和優勢也不盡相同,著根據自身條件來決定。
第四:根據參展時間來劃分,可以分為定期和不定期兩種類型。定期有一年兩次,兩年一次多種類型。而不定期展會則根據需要和條件來確定。有長期的和短期的兩種。長期的話有三個月、半年、甚至常設的。而短期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
第五:根據場地來劃分。一般在專用的展覽場館舉辦的,比如鄭州的國際會展中心,常年都在對外租賃場地。展覽場館也分為室內場館和室外場館兩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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