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未申請專利帶來損失的案例:
案例1
《申請專利不及時,花80萬元買回自己的技術》
某洗衣機制造商為解決洗衣機降低噪音,提高揉洗效率問題,組織科研力量,對其機械傳動機構加以改進,研制出新的傳動部件,但由于其科研主管人員缺乏專利保護意識,未及時將其技術創新成果申請專利。此后,該技術成果在無意間被一外聘職員所了解和掌握,這個精明的外聘職員將其技術成果以個人名義搶先申請了專利,隨后辭職離去。就在該廠商新產品研發工作完畢,新產品即將上市之時,卻接到了專利侵權警告書,警告書是那個已辭職的外聘員工寫的,他要求該廠商支付其專利費300萬元,方可使用“本該屬于廠商自己”的新技術,否則將與之對簿公堂。該廠商苦于沒有研發過程記錄,缺乏能夠證明其先期投入新品研制并做好生產準備的必要證據,遂不敢直接應戰,只得私下協商,以支付對方80萬元專利許可使用費的方式達成協議。花80萬元買自家的技術,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案例2
《因為沒有專利,“新疆—2”被大量克隆》
新疆聯合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在全國聯合收割機生產領域處于龍頭地位,其生產的“新疆—2”聯合收割機紅遍中國,國內市場占有率高達70%,并且創造了3年連續產量上萬臺的奇跡。然而,由于企業經營者缺乏專利保護這根弦,12年間該公司對于花費700多萬元巨資不斷研制、開發出的用于改進“新疆—2”的眾多技術創新成果,居然沒有申請一件專利。由于“新疆—2”市場銷售形勢很好,很快市場上就出現了多種與“新疆—2”一模一樣的克隆品,從而擠掉了真“新疆—2”數千臺的市場份額。由于沒有專利這把保護傘,“新疆—2”也只能忍氣吞聲。吃一塹長一智,該公司于1998年連續申請了12項專利,自此走上了“自主創新和注重知識產權保護”的健康發展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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