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
2.聘用單位審核同意后,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要求,在《一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中填寫數據,將申請材料報省建管局,受理人員出具接收材料憑證。聘用單位可以通過江蘇建筑業網“行業監管平臺”,申請人應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并將有關材料掃描件上網。
3.對申請注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注冊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過省建管局向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5.通知聘用單位,向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6.辦理期限
a.對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建管局自收到申報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b.申請初始注冊、重新注冊、增項注冊、延續注冊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初審意見為不同意的需說明理由。變更、注銷、注冊證書、執業印章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辦理完畢,10個工作日內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
負責人:小李
電話:13366494050
座 機 :010-584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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