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 標示是產品進入歐盟境內銷售的通行證,CE 是指對歐盟指令法規的符合性。工業機械產品可能適用的指令為機械指令、低電壓指令、電磁兼容性指令、噪音指令及其他必要的指令。國內工業機械產品要外銷至歐盟須符合這些指令的基本要求,而各指令的調和標準 (harmonized standards) 可用來做為工業機械產品檢驗測試的依據。
因歐盟對各項產品安全要求較為嚴謹,國內部份廠商對歐盟指令及標準不夠熟悉,故在驗證過程中常發現許多相同缺失重復出現。在此特別將這些缺失列出供國內廠商參考借鏡,有所了解,以節省時間及人力于機械產品的修正。
茲將常見主要缺失項目列出如下供參考:
1. 未備有風險評估
每個產品均須針對產品特性,參考 EN ISO 14121-1 由廠商自行準備風險評估,考慮各個風險( 如機械危險、電氣危險、熱危害、噪音危害、振動危害、幅射危害、材料物質危害、人體工學相關危險以及周圍環境危害…等)的風險等級及采用何種設計方法來降低其風險至可接受的風險等級。對于合理可預見的不正常使用亦須考慮于設計中,避免因合理可預見的不正常使用而造成危害。此項危險不可以使用手冊內已告知不適用情形來規避。
2. 未有足夠安全距離或防護罩
對移動件須保持有足夠安全距離以防碰觸夾傷,或提供防護罩隔離。其相關標準有 EN ISO 13857“安全距離避免上下肢觸及危險區域”、EN 349 “避免人體被擠壓的最小間隙”、EN 1088 “ 防護的互鎖設施“…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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