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ZSFZ濕式報警閥
TY-ZSFZ濕式報警閥是一種常用的固定滅火系統,它由濕式報警閥、延遲器、水力警鈴以及其它部件(如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閉式噴頭等)組成。該系統長期處于備用工作狀態,管網內充滿壓力水,當保護區域內某處發生火災時,環境溫度升高使噴頭上的溫度敏感元件(玻璃球)動作,密封組件脫落,自動啟動系統,將水直接噴向火災發生區域,并發出報警信號以達到報警、滅火、控火之目的。
適用于能用水滅火建筑物,通常安裝與有火災危險的生產場所、倉庫、賓館、商場、醫院、劇院、辦公樓、高層建筑及車庫等。
濕式報警閥工作原理:
TY-ZSFZ濕式報警閥的整個閥體被閥瓣分成上、下兩腔。上腔與系統管網相通,下腔則與水源端相連。在閥體中配有閥座,閥座上有多個小孔,平時這些小孔被閥瓣蓋住密封。當下腔壓力大于上腔壓力且達到一定數值時,閥瓣迅速開啟,當上下腔壓力平衡時,閥瓣能自動復位。為了防止系統側官路漏水(不大于15L/min)或供水壓力波動使上下腔壓力差過大,致使閥瓣有時開啟而造成誤報警,在該閥設有平衡官路,當發生這種現象時,平衡閥打開補水,平衡上下腔壓力,從而避免了誤報警。
濕式報警閥設置位置:
應設置在經常有人通行的地點,一般設置在水泵內或者報警閥服務場所就近的公共走廊和樓梯間等疏散通道的附近,以及其他經常有人的位置或專用管道井等部位。
濕式報警閥安裝:
①本裝置只能在4℃~70℃環境溫度中使用;報警閥應豎直安裝并注意水流方向與閥體上標識一致。安裝后,其周圍應有足夠的空間,以便于維護、保養。
②在安裝報警閥之前,供水管網必須全部沖洗干凈(按GB5026-9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安裝及驗收規范》要求),水力警鈴必須安裝在人員經常過往的地方。
③水力警鈴報警管路必須是3/4"(*小)耐腐蝕管,*大長度包括接頭在內不得大于20mm,水力警鈴與濕式報警閥之間高度不得大于5m。
④向消防管網注水的同時打開系統末端試驗閥將管內空氣完全排盡,然后緩慢升壓系統伺應工作壓力,各接口應無泄漏現象。
⑤壓力表應放在便于觀察、方便讀數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