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擔風險和責任:
用人單位使用的是勞務派遣組織的員工,因此不占用人單位編制。工資、福利、社保費等項支出不計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也不在用人單位勞動統計、勞動年檢的范圍內,對用人單位來說沒有任何風險和責任。
降低成本費用:
用人單位把日常勞動事務管理工作委托給派遣組織后可以*大限度的減少用于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須的辦事機構、辦公場所、辦公人員、辦公設備等,以*小的投入換取*大的回報。
自主靈活用工:
有派遣組織協助,在不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可以根據企業經營具體情況適時調整員工數量規模,切實體現了企業用工自主靈活。
規范用工行為:
采取勞務代理形式使用人單位既解決了用工需求,也實現了合法用工的目的,規范了企業用工行為。
勞動事務代理
是指社會各類用工單位將其擬招用的員工委托給勞聯提供規范勞動事物管理的活動。具體說就是由勞聯依據國家勞動法律、政策及規章,為用工單位提供的包括辦理五險一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及住房公積金)、代發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等一系列勞動事物管理工作。勞務代理是協調用工單位與員工之間所形成的勞動關系的良好途徑。通過勞務代理,既可以充分保障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雙方依法主張權利,又可以有效制約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拒絕承擔法定義務的行為,對規范當前勞動力市場用工行為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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