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10年承擔過下列4項中的3項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10萬立方米以上整段路基土石方工程3項;
(2)中橋3座、小橋10座以上;
(3)中間站3個;
(4)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鐵路工程2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5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范圍:
特級企業:可承擔各類鐵路綜合工程及通信、信號、電力工程施工。
一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新建、擴建、改建大中型鐵路綜合性工程施工,包括大型路基土石方、大爆破、特大橋、長隧道、大型樞紐及生產配套設施等單項工程施工。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新建、擴建、改建大中型鐵路中10公里及以下的綜合性工程施工,包括路基土石方、800米及以下的特大橋、1200米及以下的隧道、編組站及生產配套設施等單項工程和30公里及以下地方或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的施工。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所在省、市轄區內鐵路的小型路基土石方、小橋涵及5公里及以下地方或專用鐵路及鐵路專用線的施工。
注:1、施工業績中無標準中所列的工程、無既有線改造、無既有線旁增建二線工程者,承包工程范圍相應加以限制。
2、鐵路橋梁、編組站、區段站、中間站、專用鐵路等鐵路工程術語參見GB/T50262-97《鐵路工程基本術語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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