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原材料和部分“三廢”材料可以作為加氣混凝土砌塊設備的生產原料,生石灰、電廠粉煤灰、煤矸石、高爐礦渣、普通水泥、石英砂(河砂,江砂)、黃金尾礦粉、玻璃尾礦粉、磷石膏等以及符合技術規程要求的各種天然和加工后的廢料都能用來生產加氣混凝土設備。使用這些原材料時首先要考慮原材料的質量以及所選擇生產方法的經濟效果,像上述大多數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不穩定,其質量也較差,因而它們對膠結料的配比要經常變動。因此工藝過程不容易穩定,企業難以做到不出廢品和生產出優質產品。
對石灰來說由于我國的生產工藝還不完善,生產的石灰總量中一級石灰不足50%,這樣部分生產企業很難做到穩定生產。必須根據所選原材料的品種來決定原材料處理、混合物的制備等一系列的原材料路線。應以合理技術經濟投入來改善混合物均勻性、激發和提高它的活性,而不能照搬照套,依葫蘆畫瓢或者隨意簡化,根據當地的實際生產情況來對待每一套加氣磚設備。近幾年來,我國的加氣磚設備的質量雖然不盡人意,有一部分企業生產的加氣混凝土設備質量實在不敢恭維。與國家標準GB/T11968—1997《加氣混凝土設備砌塊》要求相差甚遠,有的企業連起碼的原材料檢測手段都缺少,生產過程中簡化到不能再簡化的原材料制備和控制。很難相信這些生產廠家的產品是如何進入市場,它們所起的負面影響是令人擔憂的。
因此在充分利用“三廢”作為原材料或者原材料質量變動較大時一定要有技術分析和技術經濟的投入,強化工藝過程的技術處理和方法。增加必不可少的原材料制備設備,嚴格工藝參數的控制,偏離的要及時修正,才能確保加氣混凝土設備的穩定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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