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南京滅火器維修,南京滅火器批發,南京滅火器廠家
4.2 滅火器筒體
4.2.1 維修單位必須按 3.2 條的規定,逐一對滅火器筒體進行水壓試驗。另外, 滅火器已經使用,雖未達到 3.2 條規定的期限,但外觀檢查發現筒身有磕碰,焊 縫外觀質量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亦應進行水壓試驗檢查。為防止污染環境,水壓 試驗前應將筒體內的滅火劑分別放入相應的貯罐內。水壓試驗壓力為滅火器設計 壓力的 1.5 倍。試驗時不得有滲漏和宏觀變形(殘余變形量等于或大于 6%)等影 響強度的缺陷。
4.2.2 水壓試驗合格的筒體,貼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脫落的,應重新涂漆。
4.2.3 水壓試驗合格的筒體(水型的滅火器除外),均應進行烘干。
中華人民共和國部 1995-03-01 批準 1995-12-01 實施010-87515459
GA 95-1995
4.3 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不得用有機溶劑洗滌。變形、變色、老化或斷裂的必 須更換。
4.4 壓力表外表面不得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壓力值的顯示應正常,否則,應更 換壓力表。
4.5 噴嘴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的,必須更換。防塵蓋應保證滅火劑噴出時 能夠自行脫落或擊碎。
4.6 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 陷,頂針不得有肉眼可見的缺陷,否則,必須更換。
4.15.1.2 銘牌的尺寸推薦為 70mm×50mm。
4.15.1.3 銘牌的顏色推薦為白底黑字。www.anjia88.com
4.15.1.4 銘牌應有如下內容: 維修單位的名稱; 維修許可證編號; 筒體水壓試驗壓力值 MPa; 維修的年、月。
4.15.1.5 每次維修的銘牌不允許相互覆蓋。
4.15.2 貯氣瓶永久性的維修銘牌(不允許打鋼字)上,應標明貯氣瓶的充裝系 數,驅動氣體充裝量,同時還應有維修單位名稱和充氣的年、月。
GA 95-1995
5 滅火器的報廢
5.1 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廢。
a. 筒體按 4.2.1 款進行水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報廢,不允許補焊。
b. 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 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c. 內扣式器頭沒有(或未安裝)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的。
d. 手輪式閥門的二氧化碳滅火器,必須更換壓把式閥門;滅火劑量大于等 于 4 ㎏的滅火器,應更換帶間歇噴射機構的器頭或增裝噴槍。無法更換的應報廢。
e. 筒體嚴重變形的。
f. 結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貯氣瓶外置,進氣管從筒身上進入筒體內 部的干粉滅火器)。
g. 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 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
h. 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
i. 部或各省(市、區)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
5.3 報廢標志 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
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
a. “報廢”兩字,字體最小為 25mm×25mm;
b. 報廢年、月;
c. 維修單位名稱;
d. 檢驗員簽章。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部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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