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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相結合,補充現行環境管理制度
《中國二十一世紀議程》中提出“為了保持經濟、社會能夠持續發展,決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壞、后整治’的老路,而必須在現有的條件和工作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經濟手段和市場機制來促進可持續發展,同時達到經濟快速增長、消除貧苦和保護環境的目的。
把經濟和市場與環境保護相聯系是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法,實現全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賴于社會每一個分子尤其是企業的共同努力。ISO14000認證則可通過將企業的環境表現與經濟效益和市場有機聯系起來,增強企業進行環境保護的意識和動力,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對于一些環境法律法規體系不易涉及的領域,如合理利用資源能源,企業達標以后的改進等,ISO14000認證能有效的進行管理和控制,并促使其不斷地持續改進。
七、怎樣建立環境管理體系
ISO14000認證與ISO9001從體系上具有一定相似之處,環境審核的方法與質量認證的方法也較為相似,實施并通過了ISO9000認證的組織在建立其環境管理體系的過程中,從形式上易符合ISO14000認證標準的要求;另一方面,我國于80年代推選了環境標志與清潔生產審計,這對ISO14000認證的推廣實施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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