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個保監局1年半發布122個相關公告推進大病保險
2013年以來,保險行業認真貫徹落實指導意見,除了商業保險公司作為承辦方參與外,地方保監局也在積極開展相應的工作。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自2012年8月六部委下發《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來,截至目前,已有至少122個關于大病保險的監管動態出現在保監系統頁面,涉及云南、江蘇、青海、遼寧、安徽等28個省份(含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其中江蘇、青海、江西等地區還出臺了有關大病保險業務實施細則的正式文件。
這些監管動態除了反映出各地保監局在推進大病保險中所做的努力外,也展現出大病保險在試點地區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為全國范圍內推進大病保險打下基礎。
透露監管節奏
在記者統計結果中,28個地方保監局中,青海保監局以21條監管動態的發布數量,成為大病保險相關信息發布最多最頻繁的地方保監局;此外,江蘇、遼寧、云南保監局關于大病保險的動態也均達到十條以上,分別為14條、11條和11條。從以這些保監局為首的各地方保監局發布的信息中,我們能看到其作為監管者的角色,為推進大病保險所做的工作,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病保險在多數地區的推進節奏。
絕大多數保監局針對大病保險開展的*一項工作就是組織召開會議,就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進行專題研究,并初步確定承保范圍、籌資標準、補償范圍、支付標準、實施步驟及時間等事項。
其次,保監局會積極指導保險機構做好大病保險前期準備工作,對轄區內保險機構提出相關要求,如積極參與、精心設計產品、科學測算盈虧平衡點、積極與醫保、衛生部門溝通等,同時還會及時傳達保監會大病保險工作會議精神以及當地政府醫改部門會議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就如何開展大病保險工作提出工作思路。
接下來,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將研究出臺,并在之后進行試點正式啟動前的調研,包括對保險機構信息系統建設、機構鋪設情況、人員配備等關鍵環節進行詳細了解,為下一步順利啟動大病保險工作奠定基礎。
大病保險的招投標環節是多地保監局關注的重點,嚴格規范招投標,追蹤調研重點項目招投標工作,并對發現的問題出臺進一步的規范舉措。而隨著招標工作結束后大病保險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保監局要進行的工作就進入細化完善階段,包括加強現場檢查等監管方式的力度,引導保險公司多措并舉做好大病保險工作、保證大病保險工作穩步推進、穩健運行。這其中,引入技術手段,優化即時結報服務流程,規范大病保險報付流程等,也是保監局要引導的方向。
而適時對大病保險工作進行總結,也是保監局必須跟進的內容。如,針對前期大病保險業務財務管理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公司整改情況進行追蹤,明確下一步工作重點等。
另外,少數地區還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開展了年度考核,由當地保監局、人社廳、衛生計生委等部門組成考核組,對承辦大病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開展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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