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安結構檢測鑒定中心專業在深圳各區各街道承接:結構安全性檢測鑒定,(出具檢測報告可包在街道城建科備案手續),(租賃管理所驗證檢測報告通過后方可付款)
房屋質量檢測
一、服務建筑范圍:
1、性質:既有建筑、在建工程、爛尾樓等;
2、功能:民用建筑、工業建筑;古建筑等;
3、結構:框架結構、框架剪力墻結構、磚混結構、磚木結構、混合結構、排架結構、鋼結構、筒體結構、石砌體結構、大跨度空間結構;
4、樓層:低層建筑、多層建筑、中高層建筑、高層建筑、超高層建筑。
4、施工周邊房屋安全鑒定
包括房產、土建、隧道、基坑、地鐵、橋梁、河涌及爆破平整等工程施工周邊的房屋鑒定,施工前主要對周邊房屋的現狀進行證據保全及安全性進行評定,施工后對房屋的受損原因及受損程度進行評定,并為出現的損壞提供合理的加固處理建議。
5、文化、體育、娛樂、賓館、餐飲、商鋪、展廳等公共場所的開業前、轉業前和資質年審前的房屋安全鑒定
(1)廣東省公安廳《關于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和電子游戲機室核發的通知》(粵公〈治〉字[1994]396號文)對全省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營業性歌廳、舞廳、卡拉OK廳、音樂茶座和附有文藝表演、卡拉OK設施的茶座、酒吧、咖啡廳、餐廳等)和電子游戲機室啟用《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合格證》。申領該證前必須對房屋進行安全鑒定。
(2)《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08號令)申領旅館業(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店、旅館、旅社、飯店、酒店、賓館、大廈、招待所、度假村、山莊、療養院、會所、接待站等)特種行業許可證前,必須對房屋進行安全鑒定。
6、建筑抗震性能鑒定
對校舍、醫療機構等公共建筑及無抗震設計要求的房屋,依據《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95)2008年版及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對房屋的抗震性能進行排查、鑒定及驗算。
7、出租房屋租賃前安全鑒定
即對拆遷安置房和生產、經營使用的房屋,特別是用作營業性娛樂場所,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置的房屋,旅業和出租的房屋,須經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不符合安全鑒定條件的,不得安置、開業或出租。
8、“五無”工程建筑物的檢測鑒定
我公司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頒發的“粵建管函[2001]年286號文件”,受理廣東省內“五無”工程鑒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