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HDMF與德國GS認證
PAH 多環芳香烴(PAHs),大多有有機物質的不完全燃燒所產生,如煤、汽油、柴油、煙草燃燒及食物的煎炸、燒烤過程中均會產生此類物質。汽車廢氣、住宅加熱系統、廢棄物燃燒、石油的熱裂解、工廠鍋爐燃燒排放等人類活動,是PAH產生的主要來源。PAH也可能存在于石油產品、如潤滑油、電容器點解油、礦物油和煤焦油中。由于礦物和煤焦油常用語塑料及橡膠助劑,若其含有PAH,勢必會帶入塑料及橡膠材料中,后者又幾乎是電子電器產品不可或缺的材料。
限制要求:
1、歐盟REACH法規限制了輪胎及輪胎組件中的填充油中的8種PAH含量。
2、德國影響力很大的風險評估委員會根據LFGB第30節建議了消費品中的PAH的含量。
3、美國EPA和加州65號提案分別對環境和產品中的PAH進行管控
4、中國對空氣、飲用水、食品和水體等都設定了相關標準
德國GS:申請GS認證的產品,需要經過北認可的測試機構對產品在正常使用下,或與其被合理誤用下可與皮膚接觸的材料進行評估并記錄說明,對評估為需要測試PAH的材料按照ZEK 01.2-08號文件的測試方法進行測試。
值得強調的是:免于PAH測試的僅限于與食品接觸的材料或部件,而非整個產品。
多環芳烴(PAHs)主要的十八種化合物為:萘、苊烯、苊、芴、菲、蒽、熒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苯并(g,h,i)苝、1-甲基奈、2-甲基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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