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氧化鉛的生產幾乎全為火法,濕法生產目前還處于研究階段,或只用于小規模生產和再生鉛的回收。就其基本原理而言,火法煉鉛可分為焙燒還原熔煉、反應熔煉和沉淀熔煉三種方法。
A 反應熔煉
反應熔煉是使硫化鉛精礦中的部分PbS氧化生成PbO和PbSO4,然后使之與未氧化的PbS相互反應而生成金屬鉛。反應熔煉可以在反射爐或膛式爐內進行,故可稱為反射爐或膛式爐熔煉。反應熔煉只能處理含鉛在65% ~70%以上的富鉛礦。
B 沉淀熔煉
沉淀熔煉是用鐵作沉淀劑(還原劑)置換出氧化鉛,即將鐵屑與硫化鉛礦混合加熱到一定的溫度,則鉛的硫化物大部分被鐵置換而產生金屬鉛。
在高溫時這個反應是可逆的,有小部分硫化鉛不會被鐵置換,而與FeS結合成鉛冰銅,也可用氧化鐵及碳質還原劑來代替鐵。沉淀熔煉在工業上很少單獨應用,但在鉛冶煉中常有應用,如在鼓風爐還原熔煉中常加入鐵屑以降低鉛冰銅中的鉛含量。
C 焙燒還原熔煉
焙燒還原熔煉又稱常規煉鉛法或標準煉鉛法,它對任何成分的鉛精礦都可以處理,因此被廣泛應用。目前世界上生產的氧化鉛約有80%以上是用該法生產的。其生產流程是:鉛精礦燒結焙燒,燒結塊鼓風爐熔煉,粗鉛精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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