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環芳烴(PAHs)常存在于原油,木餾油,焦油, 染料,塑料,橡膠,潤滑油,防銹油,脫膜劑,汽油阻凝劑,電容電解液,礦物油,柏油等石化產品中,還存在于農藥,木炭,殺菌劑,蚊香等日常化學產品中。
在電子電器制造業中,PAHs通常是作為塑料添加劑進入生產環節中,如塑料粒子在擠塑的時候,和模具之間存在黏著,此時要加入脫模劑,而脫模劑中可能含有PAHs。
根據杭州海關數據顯示,2012年全浙江我省消費品類產品出口額約481億美元,對歐盟市場出口額約101億美元,占總出口額的21%,其中塑料類餐具、塑料制品出口額約48.9億美元;含橡膠、塑料類皮革、鞋類制品出口額約75.6億美元;體育及休閑用品出口額約44.3億美元;玩具、嬰童車及部件出口額約10.5億美元;家用電動器具出口額約16.3億美元;針織、非針織服裝及零件出口額約285.4億美元。
根據部分行業協會反映,目前國內銷售的消費品中與人體長期接觸類產品中塑料或橡膠部件里16項PAHs含量一般都在10-50mg/kg水平,高于美國與德國等國執行的10mg/kg限量要求,而對于苯并(a)芘的含量一般都在2mg/kg以上,高于美國與德國等國執行的1mg/kg限量要求,大大增加了我省產品中致癌物對消費者帶來的危害性。而一些為國外代工企業,特別是為德國企業做貼牌生產的電動工具及鞋類企業,從Aldi事件中認識了PAHs,并開始重視產品中PAHs的含量及潛在危害性,但在國內供應鏈下,與人體長期接觸類產品中塑料或橡膠部件里PAHs含量一般都在10-50mg/kg之間,遠沒有達到德國目前執行的10mg/kg水平。苦于國內及省內沒有相關的標準,無法從國內供應鏈來保證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不得不從國外進口相關生產材料,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了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若按照歐盟*新通報要求上述消費品中的橡膠或塑料部件所含有的8中PAHs任何一種不得超過1mg/kg,則我省相關出口全部面臨受阻危險,即使部分企業在原來的16種總量能夠控制的情況下,但新規定中8種PAHs單項限值由于2項是新出現物質,對企業的識別能力與技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德國政府*新規定: 多環芳烴PAHs是一種高致癌的物質.現在德國政府強制規定所以在德國政府出售的電動工具必須經過檢驗其中不含有過量的PAHs,要進入德國市場的電器產品必須通過專業的檢驗機構的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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