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人才網提示:企業常年不加薪將受罰
最近河南省人力資源保障局公布了一條例,針對企業不加薪問題的諸多規定,該條例規定:
1.企業常年不給職工加薪的,即企業無正當理由始終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場排斥對方合理意見和主張的,情節嚴重的,勞動行政部門可對該企業處以 2000元至2萬元的罰款,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處以1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
2.企業拒絕或者故意拖延工資集體協商,阻撓上級工會指導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不提供或者不按時、不如實提供工資集體協商所需材料,或者無正當理由始終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場排斥職工方合理意見和主張,致使工資集體協商無法正常進行,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可以將其記入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通過輿論壓力促使企業方進行協商。
3.還加強了對職工方協商代表的保護。對企業方采取解除職工方代表勞動合同,扣發降低其工資、福利等違法手段逃避協商的行為,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企業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除應當支付被扣發或者降低的工資、福利等勞動報酬外,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按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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