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化學品危險品進口到深圳清關報關代理公司
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工作流程圖
一、提供材料:
(一)進口危險化學品
進口危險化學品,其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向報關地所屬轄區檢驗檢疫機構逐批報檢;申報時貨物品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的名稱申報,報檢時還應提供下列書面材料:
1. 進口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符合性聲明;
2. 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
3. 中文安全數據單、危險公示標簽的樣本;
4.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對進口危險化學品所用包裝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貨物的包裝型式、包裝類別、包裝規格、單件質量、包裝標記等符合相關規定,并與報檢貨物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
2. 檢驗貨物的包裝方式、包裝使用狀況符合相關規定。
3、貨物包裝上應加貼危險公示標簽,并隨附中文安全數據單。
(二)出口危險化學品
出口危險化學品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按照《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規定》向產地檢驗檢疫機構報檢,按照《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的名稱申報,報檢時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 出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符合性聲明。
2. 《出境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檢驗結果單》;
3. 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
4. 安全數據單、危險公示標簽樣本(如是外文樣本,應當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5. 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對出口危險化學品包裝,如屬于危險貨物的還需按照危險貨物相關規定提供《出境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符合危險貨物包裝的要求。貨物包裝上還應加貼危險公示標簽,并隨附中文安全數據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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