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71-1標準如下
EN71-1玩具安全-第1部分:物理和機械性能該部分主要包括跌落測試、小零件測試、銳利邊緣測試、拉力測試、壓力測試、線縫測試、耳鼻眼拉力、扭力測試、磁鐵測試、噪音測試等,產品應符合這些物理機械性能要求,以避免潛在的傷害。
EN71-2玩具安全-第2部分:阻燃性能該部分規定了所有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種類及對某些小型火源的玩具的燃燒性能要求。要求被測試材料的燃燒速度不得超過標準規定的限值。涉及到戴在頭上的玩具、玩具化裝服飾和供兒童在玩耍中穿戴的玩具、供兒童進入的玩具、含毛絨或紡織面料的軟填充玩具。
EN71-3 玩具安全-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轉移該部分規定了玩具的可觸及部件或材料中可遷移元素(銻、砷、鋇、鎘、鉻、鉛、汞、硒)的*大限值。以避免材料在吞咽后與胃酸持續接觸一段時間的條件下,從玩具材料中提取出的溶出物中可溶性元素對兒童的傷害。關于玩具重金屬的要求,各國要求并不一致,請參閱《各國玩具標準對玩具材料的測試要求》和《各國標準對玩具重金屬的要求》。
EN71-4玩具安全-第4部分:化學和有關活動用的試驗裝置 EN71-4規定了在化學試驗裝置及相關活動設備中使用的化學物質的限值,也包括化學、生物學、物理學、微生物和環境科學等領域中的試驗玩具,同時也規定了標簽、化學物質使用清單及使用說明書的相關要求。
EN71-5:1993 玩具安全-第5部分:化學玩具(試驗裝置除外) EN71-5規定了化學玩具中有害物質使用的限制及要求,主要應用于模制和澆鑄裝置中的石膏、灰泥;微型臺裝置中的陶瓷和玻璃制品上色材料;造型粘土裝置中的烤箱可塑PVC料;塑膠澆鑄裝置;嵌入裝置;照相洗印裝置;模具中使用的粘合劑、油漆、清漆、稀釋劑和清潔劑。
EN71-6:1994 玩具安全-第6部分:年齡標志的圖形表示該部分指出了對不適合3歲以下兒童使用但可能對3歲以下兒童有危險的玩具應加貼年齡警告標識。警告標識可用文字說明或圖示符號,如果使用警告說明,它必須符合EN71 Part 1的要求,無論是用英文或是用其他國家的語言文字都必須清晰地顯示警示語。
N71-7:指畫顏料的要求 EN71-7中列舉了手指畫顏料中可允許的著色劑和防腐劑及其限值,并規定了8大重金屬的遷移限值以及主要芳香胺的使用限制,同時也規定了指畫顏料中物理特性的要求。
EN71-8:供戶內和戶外家庭娛樂用的搖擺、滑動和類似玩具
EN71-9:玩具中有機化合物通用要求
EN71-10:有機化合物的樣品制備和提取
EN71-11:有機化合物的分析方法規定了以以下暴露方式存在于每種玩具或玩具材料中的有毒化合物的遷移總量:與嘴接觸;攝取可能;皮膚接觸;眼接觸;吸入。受限物質涉及的范圍特別廣,包括阻燃劑、著色劑、芳香胺、單體物質、溶劑遷移、可吸入溶劑、木材防腐劑(室內和室外的)、其他的防腐劑和增塑劑。EN71-9與EN71-10&11是一個整體,相輔相成。請鏈接“EN71-9/10/11有機物要求”以獲得更多資訊。 88/378/EEC 玩具安全法令及其修訂指令 現行的歐盟玩具指令(88 /378/EEC)于1988年推出,已實行了二十多年。在保證玩具產品安全及消除歐盟各國間的貿易壁壘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指令的不足之處日漸暴露,為適應快速發展中的玩具產業,歐洲議會于2008年提出新玩具指令草案,并于2008年12月18日投票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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