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續展注冊
商標續展注冊是指商標注冊人為了不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失去專用權而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延長注冊商標有效期限的法律程序。商標續展注冊的對象是注冊商標,程序相對簡單,只要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續展申請,交納規定費用就可獲得續展注冊。
商標續展注冊的續展期限
《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續展期限包括兩部分:一是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前6個月;二是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6個月即寬展期。商標注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了續展申請并交納規定費用,即可以延長注冊商標專用權。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續展注冊商標有效期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而不是從核準續展之日起計算。由此可見,商標續展注冊是為了延長已經取得的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如果寬展期內已經提出續展申請的注冊商標不受保護,那么一旦續展成功,從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到續展公告這一期間,商標專用權就沒有得到有效保護,《商標法》規定的續展注冊商標的有效期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計算就失去了意義。
可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立法的本意是續展寬展期內的注冊商標應受保護。這一點在司法實踐中也得到了體現。《*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注冊商標續展寬展期內提出續展申請,未獲核準前,以他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商標續展注冊的程序
一、申請商標續展注冊程序是指繼續延長注冊商標有效期限的法律程序。續展注冊,是商標注冊人為了不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失去專用權,可以在規定的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法定期間內未予申請,還可以依法有六個月的寬展期。過了寬展期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對其注冊商標即予注銷。注冊商標期滿不再申請續展的,自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二、續展申請程序簡單,注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交納規定的費用,就可以依法獲準續展注冊。從申請程序的復雜程度和所需時間看,商標注冊申請要經過審查、初審公告、異議及裁定等一系列程序并需花一年左右的時間;而申請商標續展注冊程序要簡單得多,時間也較短。申請商標續展注冊的,每一個申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商標局寄送《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和商標圖樣。經商標局核準后,發給注冊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局不予核準,予以駁回。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申請辦理續展注冊的,還應按照有關規定,交送代理人委托書一份,續展注冊還應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還應交納延遲費。續展注冊商標有效期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其有效期仍為10年。續展注冊經核準后,予以公告。
商標續展相關信息
注冊商標申請續展的有關時間規定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商標到期應如何進行續展?
我國《商標法》第24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
注冊商標續展期內注冊商標的法律保護原則
內容及申請人等要素是否有改變, 對符合續展注冊要求的,媽可予以核準,將原商標注冊證加注發還,并予公告。對其余都符合要求,只是書證不齊備的,可要求申請人在規定限期內補齊后核準續展 注冊。
注冊商標申請續展的有關時間規定
我國注冊商標的有效其為10年。所有注冊商標滿了10年,未進行續展則有效期就一概終止,我國《商標法》第24條作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注冊商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從這條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注冊商標人如需在期滿后繼續使用該注冊商標,就應當在期滿 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有特殊情況未能在這個期間申請續展的,還可以享受6個月寬展期的待遇。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
商標續展的特別聲明
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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