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40L隔爆水袋 國龍80L隔爆水袋 廠家隔爆水袋
煤礦用隔爆水袋,隔爆水槽:嚴格按MT157-1996標準進行生產和檢驗的優質產品,具有阻燃、抗靜電、承載力好、不滲漏、便于安裝之功能,隔爆水袋,隔爆水槽是煤礦井下有效阻止可燃氣體、煤塵爆炸傳播的可靠產品,規格齊全。 產品說明: 礦用隔爆水袋是用于煤礦井下的安裝容器,按安裝技術要求組成的水袋棚能有效地隔絕瓦斯、煤塵爆炸的傳播;制作水袋的材料具有阻燃、防靜電等安全性能。
一、技術要求 1、水袋、水槽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并應按規定程序審批的圖樣和文件制造。外購材料應有合格證,經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 2、水袋、水槽的規格尺寸應符合表1的要求,實際容水量不得小于公稱容積。
表
三、使用方法 1、水棚用水量: 隔爆水袋(槽)棚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根據布置方式而定)。 集中式水袋(槽)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種計算,主要水棚不少于400L/m 2 ,輔助水棚不少于200L/m 2; 分散式水槽(袋)棚的水量按棚區所占道巷空間體積計算;不少于1.2L/m 3 。 2、水硼的位置設置: (1)、水袋(槽)棚應設置在直線巷道內; (2)、水袋(槽)棚與巷道叉交口,轉彎處的距離應保持50-70m,與風門的距離須大于25m; (3)、*一排集中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60-200m,*一排分散式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30-60m; (4)、在應設輔助隔爆水棚的巷道應設多組水棚,每組間距不大于200m; 3、水棚排間距離與水棚的棚區長度: (1)、集中式水棚排間距離為1.2-3.0m,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兩個水袋(槽)組的間距為10-30m; (2)、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輔助棚區長度不小于20m,分散式的棚區長度不小于2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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