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園林景觀設計,就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運用園林藝術和工程技術手段,通過改造地形、種植植物、營造建筑和布置園路等途徑創造美的自然環境和生活、游憩境域的過程。園林景觀設計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標準與規范。
園林景觀設計的標準
1.和諧原則,是指庭院內景物在變化統一的原則下達到色彩、體形、線條等在時間和空間上都給人一種和諧感。
2.質地原則,即園景中生物與非生物體表面結構的粗細程度,以及由此引起的感覺。
3.比例原則,庭院中到處需要考慮比例的關系,大到局部與全局的比例,小到一木一石與環境的小局部。
4.尋求意境的原則,藝術品有創作與欣賞的二重性,庭院這類藝術品在成“境”之后就成為欣賞者游樂之所。一座耐人尋味的庭院,可連續幾百年成為游人向往之地,可見創作的形象和情趣已經觸發游人的聯想和幻想,換言之就是有“意境”。
5.簡單原則,即景物的安排要樸素淡雅為主。自然美是庭院設計中刻意追求和模仿的要點,自然美被升華為藝術美要經過一番提煉。
6.均衡原則,這是人對其視覺中心兩側及前方景觀物具有相等趣味與感覺的分量,如前方是一對石獅或華表,即會產生平衡感。
7.韻律原則,設計庭院只有巧妙地運用多種韻律的同步,才能使游人獲得韻律感。
8.對比原則,創造庭院的形象時,為了突出和強調園內的局部景觀,利用相互對立的體形、色彩、質地、明暗等使景物或氣氛在一起表現,給人一種鮮明的顯著的審美情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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