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食品安全法》昨天正式實施。作為《食品安全法》中的亮點之一,上海餐飲服務許可證將取代原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提高上海餐飲行業準入門檻。昨天,全國首張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頒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滬誕生。衛生部副部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邵明立和上海市副市長沈曉明在楊浦區政府受理中心為*一批通過審核的餐飲單位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據介紹,餐飲服務許可證在審核頒發過程中和后續監管上,將通過設置準入門檻、提高賠償金額等方式,為消費者提供更有力度的保障。文章來源http://www.xhcysh.com/ac/45.html保留文章地址。
有關專家指出,以前餐飲企業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往往停業整頓幾個月就又可開業;即使被要求關門歇業,作為餐飲單位主管人員的老板也能“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在另外區域換個門面重操舊業。但新辦法明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經營企業不但會被處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而且其從業人員也將面臨行業禁入的處罰。例如,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員,在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如果聘用這些人員,也將面臨被吊銷許可證的處罰。同時, 《食品安全法》實施后,超越餐飲服務許可證上的范圍經營也將被視同為無證經營。例如,有的飯店領取的餐飲服務許可證上規定服務范圍只限“飲食”業務,但沒有“集體送餐”業務,飯店方如果偷偷提供集體送餐服務,就屬于無證經營。此外,許可證過期、擅自改擴建經營場所、偽造許可證的餐飲業者也被視作無證經營,有關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上海餐飲服務業的改進也在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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