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HS測試
歐盟委員會發(fā)布指令2005/69/EC于2005年12月29日生效。該指令是對76/769/EEC的第27次修訂。該指令于2009年5月31日廢 止,相應管控要求納入REACH法規(guī)限制篇,由于多環(huán)芳烴使用范圍廣且危害大,已有多家知名企業(yè)開始管控電子電器產品中的PAHs,其中蒽這一項物質被 REACH法規(guī)列入到SVHC高關注物列表中。2008年1月8日德國安全技術認證中心(ZLS)發(fā)布公告ZEK01-08號文件,要求從2008年4月 1日起在GS標志認證中強制加入PAHs測試,并規(guī)定未通過PAHs測試的產品將無法獲得GS認證標志而順利進入德國。
GS標志對多環(huán)芳烴的限量要求分為三類,
一類: 與食物接觸的材料或三歲以下孩童會放入口中的物品和玩具
BaP:不得檢測到 * (<0.2 mg/kg),16項PAH總和: 不得檢測到 * (<0.2 mg/kg)
二類:塑料經常性和皮膚接觸的部件,接觸時間會超過30秒的部件,以及一類中未規(guī)范的玩具
BaP:1 mg/kg ,16項PAH總和: 10 mg/kg
三類:塑料偶爾性接觸的部件,即與皮膚接觸時間少于30秒的部件,或與皮膚沒有接觸的部件
BaP:20mg/kg,16項PAH總和:200 mg/kg
存在高風險材料:塑料、橡膠、涂料、防銹油、脫模劑、潤滑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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