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公證的范圍包括哪些?
香港個人公證,其具體包括如事項下:
1.證明個人身份,如個人所屬國籍、個人護照資料、出生證明、婚姻證明等;
2.個人收入財產證明,如銀行資信、經濟情況、已簽訂經濟合同、購房協(xié)議、貸款協(xié)議等;
3.證明個人是否擁有物業(yè),公司等。
香港公司律師公證
香港注冊公司如欲在內地設立代表處或在內地進行投資成立外商投資企業(yè)或者外商獨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時,內地政府部門會要求香港公司提供其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即要求香港公司在香港進行律師公證。
香港公司的律師公證并非所有的香港律師都可以做,須是被中國司法部認可的香港律師進行香港公司認證且公證好的文件須加蓋中國香港法律服務有限公司轉遞專用章方為生效,才被內地政府認可。
公司證明,其具體包括如下事項:
1.證明有限公司的相關情況,如:公司注冊地址、注冊編號、股東、董事、注冊資本等;
2.證明無限公司中獨資股東或者是合資股東的相關情況、無限公司成立日期、商業(yè)登記號等;
3.除此之外,還可提供公司出具的書面單據(jù)、會計報告、銀行資信,擁有物業(yè)證明,按揭狀況,已簽訂之合同、擔保文件及其它企業(yè)有關資料香港公司做賬報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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