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粵劇表演|東莞粵劇表演|佛山粵劇表演|清遠粵劇表演
粵劇又稱“大戲”或者“廣東大戲”,源自南戲,自明朝嘉靖年間開始在廣東、廣西出現,是揉合唱做念打、樂師配樂、戲臺服飾、抽象形體等等的表演藝術。最初演出的語言是中原音韻,又稱為戲棚官話[1]。到了清朝末期,文化人為了方便宣揚革命而把演唱語言改為粵語,使廣州人更容易明白。粵劇名列于2006年5月20日公布的*一批51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之內。
粵劇演員的表演工藝分為四大基本類別-唱、做、念、打。
唱是指唱功,配合不同的角色有各自不同演唱的方式,包括平喉及子喉。平喉是平常說話的聲調,一般男性角色小生就是采用平喉演出。子喉是比平喉調子高了八度,常常以假音來扮演女性角色。除了以音階來分類,也會以聲音特色來分類。大喉是使用粗獷聲音。同時,粵劇也會吸收不同的地方的獨特唱腔,例如來自福建的廣東南音、木魚、廣東的本地民謠粵謳及板眼。
粵劇表演中做是指做功,又稱身段,即身體表演。當中包括手勢、臺步、走位、關目、做手、身段、水袖、翎子功、須功、水發(fā)、抽象表演和傳統(tǒng)功架。念是指念白,即念出臺詞。用說話交代情節(jié)、人物的思想感情。打是指武打,例如:舞水袖、水發(fā)、玩扇子、武刀弄槍、耍棍揮棒,舞動旗幟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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