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SVHC檢測,即通過化學分析的手段分析產品中SVHC是否存在和SVHC含量的一種方法。REACH法規附件XIV候選清單即SVHC清單,滿足一定要求條件的制造商或進口商應向ECHA進行SVHC通報,否則產品將禁止進入歐盟市場。檢測只是分析產品中SVHC存在情況的手段,但不是REACH法規的強制要求;檢測以及符合性評估報告的出具,目前市場魚龍混雜,只有擁有唯一代表(OR)(如南京瑞旭產品技術有限公司)資格的機構才能很好的完成整個REACH服務,而不僅僅是檢測。如何衡量一個企業的REACH能力,國家實驗室認可委所頒布的CNAS證書是重要的衡量依據。CNAS證書證明一個實驗室是按照ISO17025來進行管理的,這一認可目前受到世界58個國家互認。
SVHC清單發布過程
SVHC預計將產生1400到2000項。
● SVHC*一批清單(15項)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二批清單(14項)于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 2010年3月30日,丙烯酰胺被列入SVHC清單
● SVHC第三批清單(8項)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四批清單(8項)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五批清單(7項)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六批清單(20項)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7批清單(13項)于2012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8批清單(54項)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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