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你的國內公司主要的客戶來自美國,而你現在有一筆100萬美金的服裝定單,假設這批服裝的成本是60萬美金,那么你國內公司可能有兩種情況:
1)有自營進出口權,本身也有工廠,可以自產自銷的
2)沒有進出口權,在國內工廠采購好后,全部委托外貿公司出口;
*一種情況,原先的操作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雙方合同關系,國內公司直接國內報關出口后,美國收到貨以后直接T/T回國內,那么暫不計其它成本,你國內公司就會有一個40萬美金的利潤,會以25%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不計其它應課稅,稅收已經很高。另外,中國仍舊有外匯管制,即使企業有進出口權,有美金帳戶,也是有限額的,額度會按照你的出口額來確定,也就是說超過美金帳戶額度的外匯打進來,仍舊會結匯成人民幣,承受結匯損失。相反,進口付匯時,支付超過帳戶額度的美金出去,也是要通過向銀行購匯來實現。那么一進一出,給到企業一年下來的結匯損失也是很大的。
現在如果你注冊一家香港公司,那么首先你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義接下美國客戶這100萬美金的定單,因為你的香港公司本身不涉及生產,那么它就向國內的公司做一個采購的動作,也就是中間商的角色,假設是70萬的采購合同和國內簽。合同的問題清楚后,就是貿易當中的物流和資金了。
物流:
貨的走向仍舊是國內發往美國,首先拿著他和香港公司的合同去報關,合同上面指明收貨地點是美國的某個港口,去海關報關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我把我的貨運去哪里是沒有任何關系的,這個只是兩個公司之間的商業行為。去海關申報好你貨物的產品、數量、價值、運到那里,原產地證書后,全部文件齊全了以后,你這個貨物才能夠交給船務公司,來幫你做個SHIPPING的動作。(在你找船運公司之前,你要去做好整個報關的程序)。報關完交給船運公司,你貨運到碼頭口,船運公司裝船集裝箱,上船,買保險,開船,運走。那么船運走的時候,船運公司有個收貨單交給國內公司。
國內公司把單據速遞給美國。但是因為這些單上面所有簽收的單位都是香港公司,所以這個時候他必須做一個背書的程序,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改提單的程序,就是改一個提貨人,改提單是你自己改的。把提單一改做個背書,背書后把單據速遞給美國,美國客戶到時候去碼頭就能收貨。
資金流
首先美國客戶收到貨后會按照和香港公司簽的定單將100萬美金T/T到你的香港公司帳戶,然后香港公司再會按照和上海公司簽的采購合同,將70萬美金打回國內做外匯核銷,這個步驟操作好后,你的上海公司的稅基就會由原來的40萬美金降低為10萬美金,而另外留存在香港公司的30萬美金利潤,通過海外利得申請后是不需要交納任何稅收的,給到你的稅務成本就大大降低了。
在香港帳戶中的錢分兩種情況,
1)如果你的帳戶是開在香港的,你的錢是自由的,可以取現,在香港沒有外匯管制。
2)如果你的帳戶是開在國內的離岸帳戶,它等同于在境外開的銀行帳戶,帳戶內資金可以自由匯給國內、國外、公司、個人,無須提交任何政府批文,報關單,核銷單,發票,合同等,相當于個人錢包,外匯進出自由,任意支付,包括收取外匯個人傭金,因為屬于境外帳戶所以不受大陸外匯管制,不受到截匯,對您進行國際貿易結算如:轉LC、收TT都是非常方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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