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頂山/燦尾IRIS認證管理培訓咨詢:4.2.2 質量手冊
4.2.2 質量手冊
組織應編制和保持質量手冊,質量手冊包括:
A) 質量管理體系的范圍,包括任何刪減的細節與合理性(見1.2)
B) 為質量管理體系編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對其引用
C) 質量管理體系過程之間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當引用到文件化程序時,文件要求與文件化程序之間的關系應當得到清楚說明
4.2.3 文件控制
質量管理體系所要求的文件應予以控制。記錄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文件,應依據4.2.4的要求進行控制。
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文件發布前得到批準,以確保文件是充分的與適宜的
B) 必要時對文件進行評審與更新并再次批準
C) 確保文件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得到識別
D) 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適用文件的有關版本
E) 確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識別
F) 確保外來文件得到識別,并控制其分發
G) 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廢文件時,對這些文件進行適當的標識
l 組織必須證明對其所提供的產品有關的所有文件進行了有效管理的控制,授權并執行審查必要文件的人員的姓名應當明確標識
l 必須建立有效的體系,以評審外部文件的影響
l 組織必須建立過程,以確保顧客文件在整個供應鏈內的可追溯性,如規范和要求
l 注1:外部文件可以是:標準、顧客文件和法規要求等
l 注2:顧客要求可能以多種形式出現:如RAMS/LCC、老化、特殊過程、備品備件、重量和音效等
l 注3;此過程可以作為組織變更管理過程一個部分
4.2.4 記錄控制
l 為符合要求和質量體系有效運行提供證據而建立的記錄,應予以控制
l 組織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定記錄的標識、貯存、保護、檢索、保存和處置所需的控制。
l 記錄應保持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
l 文件化的程序必須包括:記錄正式發布前,對記錄的結果批準的要求
l 根據合同和法律法規要求,顧客和法規監管機構必須能夠獲得記錄,用以評審和/或授權放行
4.2 知識管理
必須確定、文件化、實施并定期更新*佳實踐,以改進組織過程效率和改善產品質量、成本和交付業績
注1:知識管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l 設計準則(工程標準)
l 制造實踐
l 程序
組織應當確定和實施過程,以識別、獲取、維護、應用和評價信息、知識和技術
4.3 多現場管理
當項目涉及多個現場時,必須建立并實施適當的文件化的業務管理體系(如:項目質量計劃)。必須至少包含:
l 工作分割和操作接口,包括顧客要求分解
l 權限、職責和溝通渠道(內部的和與顧客的),包括每個現場職責范圍內的結果反饋
l 每個現場適用的過程、程序、文件和記錄
l 確保符合IRIS要求
應當在合適的層面上定期評估多現場項目活動的效率(如通過審核、管理評審、過程評審、顧客投訴等),并在必要處加以改進
5 管理職責
5.1 管理承諾
5.2 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5.3 質量方針
5.3.1業務計劃
5.4 策劃
5.4.1質量目標
5.4.2質量管理體系策劃
5.5職責、權限和溝通
5.5.1職責和權限
5.5.2管理者代表
5.5.3內部溝通
5.4.4顧客關系管理
平頂山/燦尾IRIS認證管理培訓咨詢:4.2.2 質量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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