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罐作業
1、進罐作業的目的是清除油罐罐底所有的油污雜質。
2、在進罐作業前30分鐘再進行一次油氣濃度檢測,確認油氣濃度符合規定的允許值。確認罐內油氣已達到該油品爆炸下限的20%以下時,由油罐清洗現場指揮人員填制《中國石化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經相關人員簽字后,報油罐清洗總指揮,油罐清洗總指揮復核無誤后,方可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A) 報批進罐作業票前,必須同時核對當日“清罐作業油氣測試記錄”中的“風向及風力”和“油氣濃度”,達到安全指標及動火標準后再進罐作業。
B) 進罐作業,根據預計的作業時間,在不發生其他任何變化的情況下,按報批的作業票實施。
C) 在作業票規定的有效時間內,當各項工作條件沒有變化,且“風向和風力”與“油氣濃度”符合規定時,工作票視為有效;若作業人員等發現條件變化時,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D) 配置好照明器具。油罐清洗作業及浮盤拆除作業用防爆型照明設備,其供電電壓不超過12V,*低懸掛高度一般不應小于2.5m。并采用防爆手電筒作局部照明。
E) 進罐作業人員必須在絕對安全情況下進入罐內進行清污作業。
3、清罐作業指揮人員會同安全檢查人員進行一次現場檢查,確認各項指標達標、安全措施落實、監護人員到位后,下達進罐作業命令。
4、進罐作業人員接到作業命令后,佩戴防毒呼吸器、防靜電服、防靜電鞋、救生信號繩索等個人防護用品后,方可進行清污作業,注意:救生信號繩端留在罐外,由其他作業人員手持,以便隨時搶救進罐作業人員。
5、進罐作業人員按《油罐清洗安全技術規程》第十四條規定進行作業。
6、檢測人員全過程檢測罐內油氣濃度,如發現油氣濃度上升超過爆炸下限的0.01%時,立即停止作業,然后滿負荷通風,直到油氣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0.01%以下,達到動火條件,方可繼續作業。
7、作業過程中要保持良好的通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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