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注冊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私人車輛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護照或居留證明;行政、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3、機動車輛銷售發票使用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并加蓋國家行政管理機關驗證章。
4、申請辦理注冊登記的車輛的標準照片。
5、機動車來歷憑證(海關監管車輛除外)。
6、國產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7、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
8、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集體企業的業務用小汽車的《定編小汽車指標使用許可證》、《定編小汽車通知書》及復印件;企業未列入定編管理的提供加蓋“未列定編管理審核章“和審核機關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9、刑偵部門驗車通知書。
10、出租車還需提供《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使用證》及復印件;番禺、花都區,增城、從化市出租車辦理注冊登記上牌不需出租汽車經營權使用證,但要填《購置營運車輛審批表》辦理審批。
根據《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具體規定如下:“每個月新增1萬臺車,其中10%用于新能源車,50%用于搖號,40%用于競拍。在今年7月1日之前庫存的二手車,可在明年3月31日前全部銷售完畢,無需參與競拍或者搖號。今年10月31日前,已經取得黃標的機動車可以報廢更換新車,無需參與競拍或者搖號。”
《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特點:
1、將每個月1萬臺新增上牌指標拿出10%專供新能源車,而拍賣指標的數量下降為40%。
2、規定搖號獲得上牌指標的不允許購買2.5L以上排量車型,拍賣所得指標購車不受排量限制。
3、已有車的市民欲換新車可直接獲得車牌,但新車排量不得超過舊車。
3、對二手車市場進行了規范,7月1日之前庫存的二手車可在未來8個月內售出而不受限牌令限制。
4、高污染的黃標車要在10月31日前可報廢更換新車不受限牌限制,超出期限的將不能報廢獲得機動車指標。
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我市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一階段財政補助政策,目前已進入倒計時,7月31日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全額補助政策將宣告結束。從8月1日起,將進入第二階段,高污染黃標車提前淘汰將按*一階段補助標準的80%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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