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
2. 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公里;
3. 各類型客車(含越野型)和轎車累計行駛50萬公里;
4. 其它車輛累計行駛40萬公里。
5.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帶拖掛的載貨汽車使用8年;
6. 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 年;
7. 其它車輛使用10年。
8. 因各種原因造成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車輛。
9. 車型巳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車輛。
10. 汽車長期使用,油耗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值15%。
11. 經修理和調整仍得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車輛。
12. 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放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標準還要求,除9座以下的出租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外,對達到上述年限的客貨車輛,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嚴格檢驗,性能符合規定的可延長報廢,延期不得超過本標準第2條規定年限的一半;對于吊車、消防車、鉆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可根據實際情況再延長使用年限。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都應按公安部門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不符合國家有關汽車排放規定的應當強制報廢。
車輛報廢后 原車主可申請繼續用原車牌號碼,車輛報廢后,原車主或單位有人可以按規定申請繼續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目前,全省機動車保有量超過300萬輛,小型載客汽車和輕型載貨汽車增速迅猛。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許多汽車已進入報廢期,但目前各地仍有一些無牌照、假牌照,甚至沒有任何手續的老掉牙報廢汽車拖著長長的黑煙招搖過市。更有甚者,一些報廢汽車公然待價出售。這些報廢汽車平均尾氣污染為非報廢汽車的2―3倍,平均油料消耗為非報廢汽車的1.5倍以上。如果任由報廢汽車上路行駛,還會威脅交通安全。
今后,各市公安交通部門將嚴格報廢汽車注銷登記制度,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汽車,按規定通知車主辦理注銷登記,每季度通過政府網站公告作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報廢車上路,罰!今天從市商務局獲悉,為做好報廢汽車專項整治工作,結合市公安局開展的機動車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開展集中路查,對駕駛拼裝車或已達到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收繳車輛、強制報廢,并對駕駛人依法處以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此外,我市還將對報廢汽車拆解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汽車維修、配件市場進行集中檢查。
根據《山東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報廢汽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做好報廢汽車專項整治工作,我市成立由市商務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經信委、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工商局、質監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濟南市報廢汽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目前,市商務局已會同經信委、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工商局、質監局及縣(市)區組成聯合檢查組,將對重點地區和目標進行檢查。
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3年1月上旬,聯合檢查組將對濟南市兩家具有報廢汽車拆解資質的企業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企業制度是否完善;對報廢汽車回收、存儲、運輸、拆解、注銷等環節是否規范。2013年1月中旬,將對全市5家二手車交易市場進行集中檢查,重點對交易車輛的有關證件進行檢查,嚴厲打擊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裝汽車或者出售報廢汽車整車、“五大總成”和拼裝車的違法行為。2013年1月中旬,我市將開展對汽車維修、汽車配件市場的集中檢查,堅決打擊承修報廢汽車、擅自改裝汽車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出售不能繼續使用的報廢汽車零配件、未標明“報廢汽車回用件”零配件的違法行為。對群眾舉報的事件,聯合檢查組將會同當地政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檢查,力爭使非法回收拆解和倒賣報廢汽車、拼裝車等違法行為得到遏制。此外,交通運輸部門將嚴格營運車輛準入和退出機制,對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依法收回車輛營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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