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投式A型自扶正救生筏 新標準自扶正可膨脹救生筏的詳細描述:
救生筏是船舶配備用于緊急情況下脫離危險區域或從遇難船舶緊急撤離的救生設施和裝備,也可作為抗洪防災專用裝備。
KHZ型自扶正氣脹救生筏,性能符合《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96年修正案》的要求。試驗按 IMO海安會決議MSC.81(70)《救生設備試驗》及修正案的要求進行。已獲得中國船級社CCS、歐盟EC、德國GL、美國ABS等型式認可證書。適 用于國際Ι類航區。
救生筏是用人工合成材料的現代筏船,包括金屬管、復合管、塑料管、合成樹脂或玻璃纖維管等材料制成。
救生筏船首部設有艏纜,它是 在救生筏與固定物之間起連接作用的纜繩。救生筏在載足額定乘員和全部屬具后要保持正常的漂浮狀態。救生筏的管腔浮胎應至少分隔成2個獨立氣室,浮胎的設置應能在任一氣室受到損壞時,救生筏仍能正常使用。
救生筏船總重量不應超過185kg。外觀應勻稱,色澤均勻,不得有開膠、離層、氣泡等影響使用的缺陷,能在-10~+65℃環境溫度下存放而不致損壞;并能在-1~+30℃水溫度范圍內使用。
自扶正氣脹救生筏,性能符合《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96年修正案》的要求。試驗按 IMO海安會決議MSC.81(70)《救生設備試驗》及修正案的要求進行。已獲得中國船級社CCS、歐盟EC、德國GL、美國ABS等型式認可證書。適 用于國際Ι類航區。
構成
救生筏是用人工合成材料的現代筏船,包括金屬管、復合管、塑料管、合成樹脂或玻璃纖維管等材料制成。
救生筏船首部設有艏纜,它是 在救生筏與固定物之間起連接作用的纜繩。救生筏在載足額定乘員和全部屬具后要保持正常的漂浮狀態。救生筏的管腔浮胎應至少分隔成2個獨立氣室,浮胎的設置應能在任一氣室受到損壞時,救生筏仍能正常使用。
救生筏船總重量不應超過185kg。外觀應勻稱,色澤均勻,不得有開膠、離層、氣泡等影響使用的缺陷,能在-10~+65℃環境溫度下存放而不致損壞;并能在-1~+30℃水溫度范圍內使用。
救生筏是船舶配備用于緊急情況下脫離危險區域或從遇難船舶緊急撤離的救生設施和裝備,也可作為抗洪防災專用裝備。
使用
救生筏平時包裝存放在玻璃鋼存放筒內,救生筏安裝在船舷專用筏架上,可將筏直接拋入水中,救生筏既可自動充脹成形,供遇險人員乘坐,如果船舶下沉太快,來不及將筏拋入水中,當船舶沉到水下一定深度時,救生筏架上的靜水壓力釋放器會自動脫鉤,釋放出救生筏。
認可標準
1. MSC.81(70)經修正的救生設備試驗建議。
2. MSC.48(66)國際救生設備規則。
3. MSC.218(82)《國際救生設備規則》(LSA規則)修正案。
4. MSC.226(82)經修正的《關于救生設備試驗的修訂建議》修正案。
5. 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96年修正案。
6. MSC.293(87)和MSC.295(87)的相關要求。
7. CCS批準的圖紙。
自扶正氣脹式救生筏放置在甲板上的救生筏容器內;當控制繩被拉開時,救生筏在水中充氣打開。
自扶正氣脹式救生筏的標準規格有:6、10、15、20、25、50、65、100和125人的。
產品業經:中國級船社(CCS)型式認可。
型號 成員定額
(人) *大存放高度
(m) SOLAS A PACK SOLAS B PACK
重量
(kg) 存放筒尺寸
(mm) 重量
(kg) 存放筒尺寸
(mm)
HNF-SR6 6 36
90 Φ600×1200 72 Φ580×1100
HNF-SR10 10 118 Φ660×1300 92 Φ620×1200
HNF-SR15 15 156 Φ700×1400 118 Φ660×1300
HNF-SR20 20 200 Φ750×1460 150 Φ680×1400
HNF-SR25 25 230 Φ780×1480 163 Φ700×1400
HNF-SR50 50 392 Φ850×1800 275 Φ780×1800
HNF-SR65 65 500 Φ950×1900 352 Φ850×1800
HNF-SR100 100 820 Φ1100×2200 615 Φ1000×2000
HNF-SR125 125 950 Φ1200×2400 650 Φ1100×2200
自扶正救生筏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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