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
一、簡要說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共有45個類別,其中商品34個類別、服務11個類別。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為商品商標,指定使用在服務上的商標為服務商標。
二、辦理步驟
在我過注冊商標正常情況下需要經過以下程序:商標禁止性及顯著性的判斷--查詢--申請--補正--受理--審查--初審公告--注冊公告領證《商標注冊證》。
禁止性及顯著性判斷:《商標法》對商標的禁止性和顯著性規定了較為復雜的標準,對擬申請注冊的商標需要在申請前由專業人士進行禁止性及顯著性判斷;
查詢:查詢不是商標注冊的必經程序,但仍然建議客戶申請的商標一定要經過查詢后再申請注冊,經過查詢沒有在先權利的商標被國家商標局核準的可能性比較大;
申請:查詢在先權利之后,根據在先權利情況確定申請商標,并準備相關材料正式向國家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
補正:商標局對申請的文件進行初步審查是否符合要求,對商品分類及申請文件不符合要求的通過《補正通知書》要求申請人提供補正(非必經程序);
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商標局一般會在收到正式申請文件10個工作日左右送達《受理通知書》,如客戶有特別要求,我們可以當天領取受理通知書;
審查:商標局受理商標申請后進入實質審查階段,自2008年以來商標局加快了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速度,現在一般為6-10個月左右;
初審公告:經商標局審查無在先權利及其他商標注冊的禁止性情形的,安排初審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
注冊公告:在3個月的初審公告期,無人對該商標提出異議,進行注冊公告,核準注冊;
領取《商標注冊證》注冊公告后1個月左右《商標注冊證》,整個注冊時間約為12~18個月左右。
三、商標注冊申請書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要求為JPG格式電子文件)。
3、 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文明(如營業執照或身份證)等復印件。
4、商標代理委托書
四、自然人申請商標注意事項
1、申請人本人必須是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企業、農村承包經營戶登記的負責人。
2、商標使用的產品或服務項目必須在營業執照上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2007年2月12日施行)。
五、注意事項
1、《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注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并不表明該申請已被核準,TM并非我國《商標法》規定的表明商標的法定標志,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取得商標注冊后可以標注“注冊商標”或“R”,受《商標法》保護。
2、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的,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3、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
4、如申請注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文件。
5、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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