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局規定一間香港有限公司只要有業務運作的話,不論是否香港本地發生,都要做好核數師審計報告和免稅申請才可以合法豁免稅收。
政府對于每間公司都有7年的追溯期,什么時候查到了都可以追究你之前的瞞稅責任。一旦查到了這個瞞稅責任不會由代理公司來承擔,而是由公司董事來負責。
香港政府規定申請香港公司零申報必須要滿足三個條件:
*一,香港公司沒有購買過任何的物業;
第二,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業務發生(包括在港業務和海外業務);
第三,香港公司沒有任何的銀行進出入記錄。
只有滿足了這三個條件,香港公司才可以做一個業務不活躍報告(零申報)。香港公司可以連續零申報,但稅務局有7年的追查期,也就是說稅局有權追溯香港公司七年以內的財務報表,因此不管您是做零申報還是做做賬審計后報稅,都需要把業務各項單據及銀行月結單保存好。
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而做零申報,一旦被政府查到,要受到“瞞稅”的罰款,罰款*高5萬港幣,另外應繳稅款3倍,董事*高監禁3年。
那為什么一些代理公司聲稱可以無條件做零申報呢?
因為將來所有的文件都是由公司的董事來簽字確認的,只要你簽字之后將來所有的問題都是由公司的董事來承擔的,這個和代理公司是沒有任何的關系的,而且做香港公司零申報費用相對比較低,還有可能代理公司是沒有自己的香港注冊會計師。所以要慎重選擇代理公司,我司擁有一批具有專業資格咨詢顧問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代安排會計服務。
香港公司零申報風險分析
香港有限公司在有運作的前提下,如果是零申報是一直會有稅務風險的,另外如果有利潤,合法的途徑是通過海外利得免稅申請來獲得豁免企業利得稅,所以報稅并不一定要交稅。
雖然香港采取地域來源性征稅原則,不在香港產生的利潤無須在港課稅,但任何地方的稅務局都是希望收到企業稅收的,香港公司的免稅要向香港稅務局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請,而且不排除稅務局對你的申請進行核實,所以香港公司做生意不交稅不是與生俱來的,更不像有些同行所說的不在香港運作直接做 “零申報”就可以合法不交稅了,相反這樣做是很危險的,試問,如果你沒有一份核數師報告給香港政府,香港政府怎么來了解你公司是否有運作,有運作的話,利潤是不是在香港產生呢,所以報稅是每個香港公司都要處理的工作。
一個有運作的香港有限公司沒有做AUDIT,在法律上是由董事及行政人員承擔瞞稅的法律責任,只是香港稅務局每年不可能對所有的離岸公司進行檢查,這也是為什么那么多非專業代理公司敢于給客戶做零申報的原因之一。但是香港稅務法律中,稅務局對香港有限公司的稅務管理有7年的法律追訴權,很多新公司*一年或者第二年都有可能不被查到(也有*一年查的),但是一般新公司三年內政府都會抽查,如果被查出香港公司已經有海外運作,但董事卻做了顯示公司沒有運作的零申報,那香港政府會通知該公司董事補做前幾年的AUDIT,以及繳納一定罰款(*高5萬港幣,應該稅款的3倍及監禁3年)!如果你不處理稅表,或者不繳罰款,那你會收到第二次罰款,再不處理就會有法庭傳票了(此時有的代理就會建議客戶不要用這個公司了,但是這樣的話,該香港公司股東會被列入香港出入境黑名單),所以如果一個香港公司有生意運作,有運作的情況下,還是應該做報稅管理,只有把利潤合法話,才能更好的長久發展!
希望有香港公司或打算注冊香港公司的友友們,充分地了解一下香港公司零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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