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教育體制與其歷史息息相關。在1763年以前,加拿大這片土地一直由法國控制,當時被稱為“新法國”,后來英國贏得了這片土地的控制權。在此后多年,法國人在這片新英國殖民地上的人數依然占據優勢,因此英國人同意尊重他們的法式教育權利。后來英國移民數量不斷增加,最終在加拿大其他地區占據多數;然而在魁北克省,法語依然是其學校、政府、新聞和日常生活的語言。
獨立的教育體系
至今為止,加拿大各省對各自教育依然享有完全的控制權。由于各省的教育系統完全獨立,所以加拿大沒有設立加拿大教育部,只設立了加拿大教育廳長理事會(CMEC)。而在魁北克省、安大略省和其他幾個地區,教育系統的獨立性得到了進一步的延伸;同一座城市擁有兩套完全相互獨立的教育體制——法語教育系統和英語教育系統。
加拿大教育體系最為重要的特點之一在于:它在很大程度上與美國和英國教育系統相互認可。加拿大的學士學位相當于英國的學士學位,加拿大的高中文憑等同于美國的高中文憑。
加拿大年度課程表由各省自定。課程表的安排從9月1日至6月30日,分為秋季和春季兩個學期。一個學年有兩個長假:圣誕和新年假期(十二月份至少放假兩個星期)和三月份稱之為春假的一個假期。另外還有六個長周末,包括維多利亞日(五月末)和加拿大勞動日(九月份的*一個星期一)。
私立中學和獨立中學
加拿大的民辦高中分為兩類:私立學校和獨立學校。其中,私立學校占多數。其辦學目的是盈利。它們獨立于政府,稱呼自己“獨立學校”。這兩類學校中的多數學校(包括一些公立學校)都與宗教組織有關聯,但絕大多數學校都不會因信仰的原因而區別對待申請學生。
談及加拿大的獨立學校要從1788年說起。當時新蘇格蘭省的英國殖民者創建了國王學院。該校與同年成立的加拿大*一所英語教學的大學(國王學院大學)有關,并且在1829你那又建立了上加拿大學院,其畢業生多數進入多倫多大學學習。它以英國伊頓公學為雛形建設,把男生班劃分為“舍”,便于教職工監督學生。
2011年1月,加拿大的獨立學校組建了一個名為CAIS(加拿大官方認可的獨立學校)的機構,其創建的目的是在其成員學校內實施優質教育,推行和貫徹優質教育典范,培訓、研究和追求國際標準。
K-12
加拿大絕大多數省份都設置1—12年級。K-12教育通常從5歲上幼兒園開始,接下來是6年的小學、2-3年的初中和3-4年的高中。但各省又有所不同:例如加拿大人口*一的安大略省甚至的是8年小學制和4年中學制兩個等級,而紐芬蘭省卻設置了四個不同的等級。加拿大中學(包括民辦學校)文憑的發放受各省當局管理。學生要獲得文憑,必須學習所在省課程表設置的課程,并參加省級考試。這類考試著重考核學生應學的知識點,更類似于中國的高考或英國的中學高級水平考試(A level)。
認證
在加拿大,所有提供K-12教育的學校都必須獲得各自省級教育廳的認證。畢業生需要參加省級考試才可獲得所在省權威機構頒發的畢業證書;如果學生所修的是國際課程(IB)或美國大學預修課程(AP)體系,也可以參加這類省級考試獲得證書。不少學校還設置了IB或AP課程和測試。幸運的是,各省的大綱要求與AP或IB的大綱要求大致雷同,所以對學校而言沒有什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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