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國家指定汽車報廢單位,具有汽車報廢、黃標車以舊換新辦理資質。公司報廢廠占地8萬多平方米,拆解、加工設備齊全,拆解加工場地面積大,拖運能力強。公司成立以來,通過合法途徑回收報廢汽車,已為廣大客戶報廢了超過十萬臺汽車,維護了車主的合法權益,遏制了報廢汽車回流社會,為消除報廢汽車造成的交通安全隱患和尾氣污染起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司在業內業外都深受好評。如果您有任何關于汽車報廢注銷和國家鼓勵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問題,可隨時致電我司 提供免費上門拖車服務。從今年5月1日起,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開始執行新規,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新標準規定,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8年,小、微型非營運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使用年限:小型出租車使用8年校車使用15年
商務部網站14日發布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明確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該規定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由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制定。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方面,規定明確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等。
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報廢里程:小型出租車行駛60萬千米引導報廢
根據規定,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如: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等。
該規定同時要求,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規定使用年限;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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