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職業移民”就是美國政府,根據美國的法律,允許任何美國國內短缺的合格人才,通過技術或特殊人才的資格,申請美國的合法永久居住權。
按照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包括美國EB-1----EB-5類別,即中低端技術移民客戶和管理人員均可通過美國職業移民方式到達美國。L1項目包括:L1-A、L1-B、同屬技術移民類別,因此,我們將L1項目納入美國職業移民范疇。
一、申請條件:
(1)、年齡:22-45周歲;
(2)、性別: 不限;
(3)、高中或者大專以上學歷,英語流利優先;
(4)、如果達不到以上學歷要求,必須在相關培訓中心或者培訓學院進行專門的培訓,通過考試達到要求,才可以有資格申請職業移民;
(5)、具有3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相關汽車銷售的培訓),有駕照者優先,了解汽車駕駛的知識和常識、養護知識、動力系統、供油系統等。
(6)、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犯罪記錄。
二、海外合作公司境外安排要求的職業和待遇:
(1)、稅后收入:4000美金/月+業績提成,每周上班時間40小時(每天8小時,每周5天),40小時以外算加班,加班按照平時收入標準的1.25倍--1.5倍計算;海外合作方提供吃住信息費用自理,每月給予客戶600美元生活補貼。
(2)、可享受免費的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
(3)、可申請配偶和子女團聚美國,期間也可回國探親,無需再次辦理簽證;
(4)、可以享受美國完善的福利待遇。
三、項目優勢:
(1)、永久居留和就業,可以自由往返中美兩國,無需再次辦理簽證;
(2)、享受美國福利待遇,享受西方百分之八十國家自由旅游等,無需再次簽證;
(3)、辦理速度快,成功率高;
(4)、每年提供兩周帶薪年假(含在途時間)。
鄭重聲明:
一: 我司是辦理公民因私出入境及移民簽證的專業公司,只辦理移民等相關業務,不對境外派遣勞務。
二:關于我司成功辦理的新移民的境外安置情況,由我司的海外合作公司按照當地情況予以安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