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職業指導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屬*高等級。
高級職業指導師系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職業的各個領域完成復雜的、非常規性的工作;熟練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操作技能技術;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高難度的技術或工藝問題;在技術攻關、工藝革新和技術改革方面有創新;能組織開展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具有管理能力。
該職業是為求職者就業、職業發展和用人單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詢、指導及幫助的人員。
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7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博士學歷(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滿2年,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職得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3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4、在職業指導領域,做出特殊貢獻者。
考核認證方式
鑒定考核科目分理論考核、操作考核和論文綜合評定。
1、理論考核:采用“四選一”題型,閉卷筆答形式。
2、操作考核:各等級均采用典型案例分析,“四選一”題型,閉卷筆答形式。
3、論文綜合評定:采用“四選一”命題作文的形式;論文字數二級不少于3000字,一級不少于5000字,專家結合平時工作成績、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論文寫作和答辯評分標準
一、論文題目(任選一題)
1、試論當前社區就業指導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2、影響青年就業難的因素分析;
3、試論對高校畢業生困難群體的就業服務與指導;
4、試論高校職業指導改革與實踐。
二、評分原則
1、論文寫作有明顯抄襲行為或請人代寫論文、代答辯的,可評為不及格;
2、主要論點出現明顯錯誤的,可評為不及格;
3、未達到評分標準要求的,按評分標準扣分;
4、不能在各項評分標準上另加分,總分不得超過100分;
5、5名評委對同一篇論文分別進行評定,對同一答辯者同時進行評定。
三、評分標準
論文寫作40分,論文答辯60分,合計100分。論文寫作成績不低于24分,且論文答辯成績不低于36分,視為成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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