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個體戶大優惠|深圳光明公明高彬財稅代理公司
申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經營場所證明;
(四)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理、審查和準予登記
(一)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后,對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登記機關應當受理。
(二)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應當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
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登記申請,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并發給申請人不予受理通知書。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個體工商戶登記范疇的,登記機關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四)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當場予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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