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食品從深圳口岸進口單證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臺灣食品從深圳口岸進口單證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食品進口報關手續一:商檢手續
報檢時需提供產地證、衛生證書、合同、F票、裝箱單、提單等單證,首次進口還需提供標簽審核申請表、中文標簽樣張(5份)、原標簽及中文翻譯件(各5份)(注名產地)、反映產品特定屬性的證明材料,必要時向施檢部門提供檢驗報告、衛生證明文件以及貨物特殊申明證明文件,接受檢驗檢疫并辦理標簽審核。預包裝飲料酒中文標簽樣張需按GB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要求自行制作。對監督檢驗合格的加貼“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標志”,簽發衛生證書(正本、副本)。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準進口。
食品進口報關手續二:報關手續
箱單、發票、合同、通關單、付匯證明、提單、提貨單等.
經營單位需要資質:
1.經營食品營業執照
2.食品衛生許可證
食品進口報關手續三:申報文件
1、 企業營業執照;
2、 食品質量檢驗檢疫報告;
企業需將所對應的進口食品樣酒由國家商檢總局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3、 生產廠商《生產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4、 生產廠商《衛生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5、 生產廠商《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原印件及譯文(只需要簡單的食品生產工藝流程說明示意,并加蓋企業印章或負責人簽署。);
6、 中文商標設計樣張。
保留原正面標簽顯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標簽上必須有對應譯文,且中文品名字體要大于外文品名字體。
樣張必須是原樣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以上資料齊備后,通過當地商檢局上報國家商檢局審核批準,發放“中文注冊商標批準書”,一款酒對應一個商標。如果一款酒再申請一個商標,食品的中文名稱不得相同。而如果申報的中文名稱已有重復的,需要另外起名。
準備好以上手續后,就可以進行食品進口報關事宜了。
食品進口費用大致如下:
1.國外當地提貨費、港口費、報關費
2.國際空運費或海運費
3.保險費(如需上險)
4.到港報關等費用
5.食品要法檢的還有法檢費
6.進口要做標簽還有標簽費
7.具體還可能會產生很多港雜費用
8.代理公司的代理費及服務費
9.稅金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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